广东民企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劳务外包,业务外包,灵活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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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民企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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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主营产品:劳务外包,业务外包,灵活用工
  • 公司地址:广东 广州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二1323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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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劳务外包,东莞劳务派遣,东莞人才派遣,东莞灵活用工

    来源:广东民企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时间:2023-01-29 [举报]

    关键词:东莞劳务外包、东莞劳务派遣、东莞人才派遣、东莞灵活用工
    2022年11月11日起,我市集中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关停、清理有照无证、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发现一个、清理一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各类无证经营劳务派遣机构543家,发出整改指令书111份,清理关停441家,拆除不规范广告和招工信息58家。
    R社部门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若发现劳务派遣机构存在下列违法行为的,将坚决予以查处、依法追究主体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劳务派遣机构未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3、劳务派遣机构未按月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条件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机构未按照东莞市人民规定的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5、劳务派遣机构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6、劳务派遣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7、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未依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七条规定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内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东莞劳务派遣企业介绍:
    广东民企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于2004年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成立,是全省一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有人力资源管理立户头(一类企业人事管理,可以直接申报招调技术人员进入广州及入户),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综合性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
    公司现为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广州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副会长单位。2019年9月被广东省人社厅评选确定为“广东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2019年10月被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评选为“2017-2019年广州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2019-2020年度被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联系人:曾先生 手机:(同) :1083389076</a>

    标签:东莞劳务外包,东莞劳务派遣,东莞人才派遣责任编辑:曾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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